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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维高律师
  邹维高(TEL:18605317173)
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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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维高,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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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法律法规
发表日期: 2013/11/2 16:59:01 阅读次数: 1539

  1、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

  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根据2000年的统计,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93.5元/年,辽宁为4356.1元/年,广东为8016.9元/年,四川为4855.8元/年,甘肃为4126.5元/年,全国平均为4988元/年;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计算的全额死亡赔偿费为:北京84935元,辽宁43561元,广东80169元,四川48558元,甘肃41265元,全国平均49980元。同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北京为10350元/年,辽宁为5358元/年,广东为9762元/年,四川为5894元/年,甘肃为4916元/年,全国平均为6280元/年,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全额死亡赔偿费分别为:北京207000元,辽宁107060元,广东195240元,四川117880元,甘肃98320元,全国平均为125600元。《解释》的计算方法比《办法》提高一倍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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